各学院分团委:
“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党的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团员中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入党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 18-28 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2.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各科成绩合格。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1)受校级及以上表彰以及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
人。
(2)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成员及在
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
现突出者。
(4)在团学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1)在上一学期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现象或累计不及格超过4 门次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处分者。
三、推优程序
1、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步提名,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提名情况,被提名人在会上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参会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本科生团支部推优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10%,研究生团支部可以视情况适当提高推优比例。
2、团支部根据测评和评议情况,在进一步征求辅导员、班主任等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 1),报经学院团委审定后,并汇总推优名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备案表》(见附件2)于10月8日前报校团委,电子版发3530852510@qq.com,联系人:金晓祺。校团委对各学院分团委上报的团内评优评先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入党推优名单。
四、活动要求
1、严格标准。评优评先工作要严格按照入党推优标准执行,推荐名单一旦上报之后经校团委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不再允许递补名额。
2、加强教育。评议评优期间,各团支部要组织好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好一次支部大会,支委会要作好工作报告,努力发掘、树立、宣传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
3、及时报送。各学院分团委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表推进工作,及时上交各类材料和表格。
4、高度重视。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与党支部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团员教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真正推选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在团支部中叫得响、过得硬、看得见、学得着的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备注:
1.附件一:《安徽工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2.附件二:《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备案表》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所在团支部
|
|
推荐至党支部
|
|
何时何地入团
|
|
何时何地提交入党申请
|
|
本 人 简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
|
|
|
|
|
|
|
|
|
|
|
|
|
|
本
人
学
习
工
作
小
结
|
(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
家庭主要成员 单位、职业及政治面貌
|
|
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高中及大学阶段)
|
|
团员评议情况(包括团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参加人数、测评结果及具体的评议意见)
|
记录整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团支部
推荐意见
|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院团委
审批意见
|
(公章)
团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申请时间
|
团支部名称
|
推荐时间
|
院团委审批时间
|
推荐至党支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学院团委留存一份,报送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各一份。